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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和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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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和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作者: 点击:

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和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区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保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规范行业行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我局定于20215月下旬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和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520-528日。

二、督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在我市执业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督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发文之日起,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承建工程项目进行全数自查。

(二)县级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级监管的项目和企业全数检查。

(三)市级督查。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通过查阅文件及现场资料台账等方式,督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履责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及工程造价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四、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情况;是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5)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落实情况;(6)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及专家回头看落实情况;(7)建筑施工用电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照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三项基本原则”落实到位;(8)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情况;是否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质量检查人员,落实参建各方责任质量行为情况;(2)质量监督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一证两书》推进落实情况;(3)抽查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和混凝土标准养护室设置情况;(4)抽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落实见证取样唯一标识制度情况。

(三)市场行为方面:1)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资料审批、项目经理变更手续、项目总监继续教育、勘察、设计现场资料提供、现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分包单位资料记录情况;(2)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3)违法分包、转包、无资质承揽工程情况;(4)工程款支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情况;(5)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滞后、违规先建、边设计边施工情况。

(四)工程造价方面: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是否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202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九条或第十条要求;(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方面,详见《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附件1)、《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表》(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3)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数据在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上传情况和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填报情况;(4)主管部门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五、督查分组

督查分4个组,每组组长1名,质量、安全、市场专家各1名,专家从各县(市、区)抽调,造价专家2名(机动),实行全市县市级交叉检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第一组组长:刘  俊,督查市区、黄州区;

第二组组长:高  峰,督查红安县、麻城市、团风县;

第三组组长:高秀川,督查蕲春县、黄梅县、武穴市、龙感湖管理区;

第四组组长:余根生,督查英山县、罗田县、浠水县、白莲河示范区。

六、督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实现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切实做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跟踪整改,以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各县市区要准备在建工程台账和汇报材料,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法,对问题突出的,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督办落实。

(三)督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完成检查工作后,于522日前,将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检查总结及统计情况报送到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联系人:罗雯;电话:07138369286;邮箱:772705495@qq.com);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工作总结及《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表》(附件2)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联系人:林毅,电话:0713-8367366,邮箱:282062031@qq.com)

 

附件:1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

      2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至3.doc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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